有位社會新鮮人昨於「Dcard」論壇po文,抱怨自己找工作的過程,有公司明明在求職網站上標示月薪「面議」,至少月薪得超過4萬元,但等到實際面試後,卻以無經驗新人為由,將她的月薪調整至29K。
對此,原po無奈反問,為什麼在求職網站上寫著「薪資面議」,「原則上月薪4萬以下的工作不得寫面議,但公司竟然都寫的面議,又讓我通過來面試,怎麼還可以開出29K?」
該篇po文曝光後,有許多網友跑來留言,「因為欠檢舉,下次錄音檢舉。」「只要你的學經歷符合他們寫在上面的要求,但是薪資沒有上面寫的,就是欠檢舉」「台灣的公司跟就業市場早就沒有救了……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