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檢於去年獲報後,分案由檢察官楊聰輝偵辦,經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、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深入擴大調查,於今年2月間向彰化地院聲押「歐悅集團」林姓執行長、蔡姓祕書獲准。期間,經台灣高等檢察署建置的全國性打詐預警機制,整合分析全國各地匯報情資後發覺,各縣市多件「地面師」詐騙案件均指向同一幕後金主林姓執行長,彰檢全力追緝相關涉案人。
經查,林姓執行長、蔡姓祕書共同謀議推由吳男、吳女及李男擔任「貸款專員」角色,由路男、邱男及邱女以地政士的角色出面,利用被害人楊男等12人(其中多數為60歲以上之長者)甫遭詐騙集團以「假檢警」、「假投資」等手法詐騙,財物受損,身心煎熬、心智極端脆弱處境下,佯裝同意被害人等續行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借款,再結合詐騙集團,將被害人等以不動產為擔保,形式上取得但實際上尚未取得之借款,以各種方式騙取殆盡。僅該12名被害人受騙金額即高達3億7千餘萬元,林姓執行長在過程中牟利2億2千餘萬元。
而12名被害人被設定的不動產抵押共17件,遍及全國各地。檢察官為避免被害人們損害擴大,已於今年3月間向法院聲請將設定抵押的不動產11筆及對被害人之1億2,348萬元債權,全數予以查扣。
檢方審酌林等被告8人均具有土地或金融之專業知識,卻不假正途,反利用專業智能,精心設局反覆詐騙牟取暴利,造成被害人等受有鉅額損失,甚而有抑鬱而終者,惡性極重,卻仍於偵查中飾詞卸責,毫無悔意等情,除將8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、刑法加重詐欺取財、加重詐欺得利、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,並對林姓執行長具體求刑10年,蔡姓祕書及組織成員等7人分別求刑1年8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,並聲請沒收8人犯罪所得計2億3,408萬餘元。
★《鏡週刊》關心您,再給自己一次機會,安心專線:1925(24小時)/生命線:1995/張老師專線:19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