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表示,自己長年在父母病榻旁付出,卻被兄姊冷漠對待,從照顧受傷或生病的父母、餵飯、換尿布到守夜,無一缺席。她說:「當年爸生病開刀,我一個人跪在醫院門口求醫生,你們人在哪裡?」「媽跌倒送急診,我一整夜守在走廊,餵飯、換尿布、推輪椅。你們連一通電話都沒有!」哥哥推託自己在南部上班,姊姊不耐煩地回應:「反正妳又沒結婚,時間多,照顧爸媽不是應該的嗎?」
當事人堅定表示,她要為自己劃清界線:將來若自己離開,她要把所有遺產捐給動保團體,讓陪伴她的貓有個保障。她堅持,哥哥姊姊應喪失繼承權,連特留分也不應給他們。她將青春奉獻在父母身邊,卻換來冷漠與不公,她說:「至少牠們不會像哥哥姊姊一樣,把我推向孤單與心碎。」
貼文一出引起不少人共鳴,「的確是,這就是現實人生,人吃人的社會。」「特留份跟應繼分真的很需要再改進看了真另人心痛。」劉韋廷律師在留言中表示,依照民法1145條讓哥哥姊姊喪失繼承權,就可以使其連特留分都拿不到;不過也有人表示自己的情況跟案例相同,但喪失繼承權的條件太苛刻了,所以還是只能期待能夠修法改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