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9年2月3日早上8點多,黃姓女子來到台北市松江路巷弄內一棟四層樓透天厝準備上班,該處是她開期貨公司的妹妹及顏姓妹夫一年多前以近二千萬元買下,1樓作為車庫,2樓是辦公室,3、4樓則是生活空間。

擔任會計的黃女開門後上到二樓,卻沒看見妹妹及妹夫,由於股市開盤在即,她直接走上三樓找人,但只遇見放寒假、剛起床的小孩,小孩們表示,起床後就沒看到爸媽。
警方誤判 夫妻互殺
黃女返回二樓後,發現廁所的門無法推開,她從門縫往裡一瞧,驚見妹妹的腳,立刻大聲呼喊,但妹妹毫無反應。向119消防隊求救後,黃女想到車庫後方有一間客房,下樓查看卻見妹夫滿身血跡、趴臥床上,嚇得她再度打電話報警。

警消趕抵現場後,發現趴在馬桶邊的顏妻死亡多時,頭臉有外傷、頸部有勒痕,地板上留有嘔吐物;顏男則是腹背遭刺8刀,傷口深及胸腔、心臟。鑑識人員感到奇怪的是,顏男身上沒有任何防禦性傷口,抽血檢測後,發現他體內酒精濃度超高,因此研判顏男應是醉倒後遇襲身亡。
由於親友表示,顏男常在外應酬,導致夫妻多次爭吵,案發前一晚,他也外出喝酒,且深夜未歸,而案發當天正好是顏妻生日,加上二人陳屍現場並無打鬥痕跡,門窗也未遭破壞,警方初步研判,可能是夫妻互相殘殺。

此外,警方還在二樓廚房內,找到一把水果刀及一段30公分的沾血白色塑膠繩,恰巧能解釋二人身上刀傷及頸部勒痕,因此在鑑識報告尚未出爐前,警方召開記者會,表示應是酒醉返家的顏男,與隔天生日的顏妻起了衝突,先用塑膠繩勒住妻子,將人拉去撞牆,施暴後回一樓客房睡覺;顏妻則從廚房拿刀下樓,並趁丈夫昏睡將他刺死,然後將刀洗淨、放回廚房,又因頭部受創不適,便到二樓廁所嘔吐,最後因顱內出血身亡。
鑑識打臉 有第三者
不過,警方的說法不僅引發家屬反彈,還被幾天後出爐的鑑識報告狠狠打臉。鑑識人員比對出廚房的水果刀並非凶器,且顏妻並無顱內出血,另在樓梯扶手、顏妻指縫中及塑膠繩上,採到陌生男子DNA,顯示命案現場還有第三者。尷尬不已的警方只能趕緊修正偵查方向,全面緝凶。

黃女則向警方表示,清查公司財務有無損失時,發現支票簿被撕走三張支票,警方趕緊連絡銀行,發現案發當天早上,有名男子想將支票兌現、領走上百萬元,櫃台監視器清楚拍下他的樣貌,警方也將相關畫面透過媒體公布,希望靠大眾指認盡快破案。

沒多久,一名婦人致電警方,說畫面男子很像她兒子阿俊,警方循線找到人,阿俊坦承有位剛認識的「老闆」在2月3日凌晨約他見面,要他天亮之後幫忙領錢,還開車載他去銀行,但因銀行帳戶內存款不足作罷,他不知道那位老闆的真實姓名,只注意到對方右手虎口有新傷口。

就在警方偵訊阿俊期間,這名老闆又約阿俊見面,警方見機不可失,要阿俊假意答應、設下埋伏,最後在2月9日晚間11點多成功逮人,並從其身上證件,確認他叫唐明仁,還在他的車上及住處,搜出疑似犯案用的刀械及顏妻印鑑等證物。
想殺同夥 反遭逮捕
雖然唐男一開始否認犯案,但警方秀出鑑定報告,顯示他的DNA與命案現場殘留的血跡相符時,終於讓他俯首認罪,坦承殺顏姓夫妻,更進一步表示,當天會約阿俊見面,就是因為看到新聞報導,認為阿俊會將他的身分曝光,才想殺人滅口,還好沒有得逞。

至於為何殺害顏姓夫妻?唐男向警方供稱,他與顏男是兒時玩伴,想從顏男身上取得資金做生意,案發前一晚邀顏男到KTV飲酒作樂,喝到隔日凌晨一點多,才送顏男返回松江路住處,並用顏男手機打給顏妻,請她下樓開門。

唐男將顏男扶進一樓客房的沙發,準備離開時,沒想到喝醉的顏男竟然開口要妻子開一張十萬元支票給唐男,還把二人計畫合夥開應召站的事說了出來,讓原本就已經很生氣的顏妻頓時爆發,大罵唐男:「自己做應召站,幹嘛拖我老公下水?沒用的東西!龜公!」

也有醉意的唐男不堪受辱,要求顏妻安靜,並出手摀她的嘴,卻被她咬傷虎口,氣憤難耐下直接掐住顏妻脖子,顏妻奮力掙脫逃往二樓,唐男追了上去,將顏妻壓制在沙發上,並隨手拿起地上的塑膠繩想勒死顏妻,但因繩子長度不夠,改用一旁的衣物將對方勒斃。
犯意明確 槍決抵命
確認顏妻死亡後,唐男先擦拭現場血跡,再將顏妻屍體拖至廁所藏匿;後來想到顏男隔天酒醒之後,一定會懷疑是他幹的,索性一不做二不休,拿起2樓廚房的刀下樓朝顏男腹部猛刺2下,當顏男因疼痛轉身往床上爬時,再朝其背部猛刺6刀;清理現場之後,唐男就帶著顏妻的印鑑、支票逃跑。

法院審理期間,唐男一度辯稱酒醉,否認有殺人的故意,但法官依他先前自白、現場證據與法醫鑑識結果,認定其行凶過程具明確犯意,依殺人罪判他二個死刑,2002年槍決伏法,為這起雙屍命案劃下句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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