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正要約訪林永頌的前一天傍晚,記者在北市古亭捷運站看見一個匆匆趕搭捷運的身影,貌似林永頌本人。
一鏡到底/走進社會傷口的人 律師林永頌

他看過人命在法律空隙裡滑落,看過跨國企業犯罪後巧妙卸責。法律是冰冷的,保護懂法之人。
他替那些不懂的人打官司,從冤案、RCA罹癌勞工到卡奴,每一件都漫長艱辛。幸而,法律偶爾是溫暖公平的,這些案子最終都奇蹟似贏了。
如今他65歲了,依舊在第一線協助融資公司的債務人。近40年替公益案件辯護,他卻只用「還願」二字帶過。
他的事務所位於古亭站,頗合理,但知名大律師搭捷運,令人一時難以肯定,因此記者與他聯繫確認。他很快回說,是他沒錯。
後來採訪時我們發現,原來他的手機就掛在腰上,裝手機的皮套,邊緣已明顯磨損,加上一個樸素的後背包,又搭捷運,不說還以為這位律師混得沒有太好。
律師林永頌小檔案
- 出生:1960年
- 學歷:台大法律系學士、碩士;律師、司法官考試及格
- 經歷: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首任會長、民間司改會董事長、勵馨基金會常務董事等
- 現職:永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、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、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等
- 知名公益案件:RCA案、徐自強案等
現在融資公司的問題,也要等到見血才立法嗎?
65歲的林永頌曾是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,也擔任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,義務協助過不少司法案件,包括替死刑犯徐自強平反、為RCA受害工人打贏官司。這2年,他將重心放在積欠車貸、各種小額商品貸款的貧困負債者,債權人皆是「融資公司」。
「去年農曆年,高雄一對年輕夫婦帶著3個小孩,由爸爸開車載全家人去自撞,結果火燒車,大家逃開,但晚上就買炭,全家這樣死掉。」林永頌說話又急又快,總是一開口就劈里啪啦,像是習慣在有限時間內把資料整理給法官聽,以免還沒講完就被法官打斷。他接著說:「當年的卡債風暴產生很多社會問題,政府卻等到很多人燒炭自殺,見血了才處理,現在融資公司的問題,也要等到見血才立法嗎?」
他提到的高雄一家五口輕生事件,我們聯繫不到家屬,只知以妻子名字查法院判決書後,顯示夫妻生前曾被追討一筆28萬元債務,也曾簽下一張金額不明的本票,債權人皆為融資公司。
林永頌說:「你會覺得怎麼民國113年了還有這種事,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立法這麼久了,法扶也成立這麼久,我們以為大家都知道了,原來還是很多人不知道。如果你不知道,就會以為無路可走,失去希望。」

早在立委王世堅以「薯條三兄弟」稱呼台灣三大融資公司之前,3年前林永頌及多位律師就開始呼籲訂立《融資公司法》,但至今沒下文。林永頌熟悉融資公司議題,因為20年前卡債風暴時,他便替那些被稱為「卡奴」的貧困負債者打官司,持續至今。每月有2次,他與幾位律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,並協助後續訴訟,律師費低得跟當志工差不多。
他當律師近40年了,一路上參與過的司法案件,恰好像是台灣社會的演進縮影。
自己開業都會沒把握,我們就跟上帝立了一個約。
從世俗角度,林永頌從求學到工作都是妥妥的人生勝利組,台大法律系、法律研究所畢業,所謂「台大純血」;接著考上司法官、律師,他選擇當律師,那時律師錄取率極低,一張律師執照猶如通往財富之門的保證卡。
他卻說,當年其實最想當法官,「可是當兵時我發現我不該去當法官,因為法官在體制裡面,我個性很衝。而且我經驗不足,有時候是清官害死人,你覺得自己正直,不會拿錢,可是你沒有第三隻眼睛,經驗不足就可能誤判。」
他進入全台四大律師事務所之一的萬國法律事務所,4年後自行開業,並積極參與公共事務,包括義務替工殤勞工打官司、冤案救援、司法改革。
但他說得很淡,虔誠基督徒的他僅以「還願」解釋,「當年我跟我太太要開業,我太太也是律師,自己開業都會沒把握,我們也會像一般民間信仰,求保佑,事務所不一定要賺大錢,至少可以經營下去。我們就跟上帝立了一個約,其中一項是每個階段至少關心一個弱勢團體。你可以說我是還願,三十幾年了,我們確實沒有缺過,沒有賺很多錢,但夠用。」
他早在萬國擔任受雇律師時,就替雛妓、工殤受害者義務打官司,後來接觸到冤案,那是1998年,男子周峋山被控與友人吵架後將友人打昏,再淋汽油燒死友人。「當年還沒有法扶,死刑案件如果有疑點,台北律師公會就會派理監事當辯護人,有點像苦差事。」
一名任職大型事務所的朱姓女律師分配到此案,接手時已死刑定讞,「可是她覺得有些疑點都沒有釐清過,她有點難以接受,雖然嫌犯是人家講『死了沒人哭』,沒有家人的人。」當時民間司改會已成立,林永頌是執行長,朱律師找林永頌求助,最後約到9天後大家去拜會當時的法務部長城仲模,因為死刑犯要由法務部長簽署才執行槍決。「我們不敢說周峋山是冤枉,但至少給他機會。當時城仲模形象不錯。」
拜會那天,「城仲模說,有些死刑案件他也覺得罪不至死,或可能是冤枉。我想他這樣講就有機會。但後來,一個幕僚跑去他旁邊咬耳朵,接下來城仲模就說:『我昨天批了。』」林永頌一聽,當場爆炸,大罵城仲模,陪行者勸他別太激動,也許還有機會,林永頌卻說:「我爸爸當過監獄管理員,我知道今天批就是今天死。」

法務部制定的《死刑執行要點》,是用周峋山的血換來的!
周峋山死刑定讞7天後就被槍決,辯護律師甚至是在槍決隔天才收到死刑判決書。那次事件後,法務部才制定《死刑執行要點》,「用周峋山的血換來的!」蘇建和等3人成為第一批暫緩執行的死刑犯,多年後終於平反。
著名的徐自強冤案也是。1995年9月1日,一名建商遭擄人勒贖撕票,嫌犯落網後,供稱是與徐自強等4人共同犯案。2000年徐自強死刑定讞,徐媽媽四處喊冤。「每個媽媽都說自己的小孩是冤枉的,我就問徐媽媽,怎麼確定兒子是冤枉的?我想看看她的反應。她說,法院寫的犯案時間,徐自強人在家裡,根本沒出去。我就覺得有點不一樣。」
徐媽媽說,案發9月1日,正是徐自強兒子小學一年級開學日,中午下課後,徐自強將兒子接回媽媽家,一起吃午餐。徐媽媽經營家庭美髮,林永頌說:「有雇一個高職生當洗頭小妹,小妹也有看到徐自強。為什麼法院不傳這個小妹出庭?你先傳喚,至於要不要採信,之後再說,但法院連傳都不傳。」
此外,建商是早上約9點在大直被擄走,約11點在汐止山區被殺害,而徐自強那天早上曾去桃園龜山郵局領錢,當年監視器稀少,但幸運地,郵局監視器有拍到,時間是10點47分。法院卻說,徐自強有參與擄人,只是沒參與撕票。至於犯案證據,只有其他幾位嫌犯的自白,別無其他。只是,其中2名嫌犯先前各欠徐自強數十萬元,徐自強當年開檳榔攤,經濟無虞。
林永頌替徐自強聲請釋憲,再次幸運地,大法官很快做出解釋,刑案不能僅有共犯的自白作為證據。案子在各級法院來來回回。林永頌回憶,徐自強一度想放棄,那時已有《刑事妥速審判法》,羈押超過8年的嫌犯若還沒能定讞,可減刑,徐自強已被羈押十多年,因此到了更九審,法官問徐自強是否想適用《速審法》。
「法官沒有惡意,可是,那表示你有罪,才需要減刑。結果徐自強跟徐媽媽商量後竟然答應,我嚇一跳,說『你們要投降?』他們才說,因為覺得律師太累了。我說如果是這個原因,你們絕對不要考慮,再久我們都會幫忙。」徐自強才改變心意。就在那一審,2015年,同樣9月1日,法院宣判徐自強無罪,離案發整整20個年頭。
RCA案奇蹟似地,自救會贏了,不完全是律師的功勞。
這段漫長期間,2004年法律扶助基金會創立,林永頌擔任台北分會會長,幾乎一半的時間都用在法扶,不僅如此,他還接了著名的RCA案。1970年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在台灣桃園設廠,1992年關廠,不久被爆出長年排放有毒物質,土壤與地下水皆遭汙染,且越來越多員工檢查出罹癌,至2001年共1千多名前員工罹癌,其中2百多人已癌逝,員工們組成自救會,提告RCA。

過程頗複雜,2001年林永頌就答應擔任律師,組好律師團,自救會卻在沒告知林永頌下,自行到美國打官司,碰壁後再回台提告,那已是2007年,林永頌輾轉得知,這次自救會只請到2位律師,且其中1位懷孕,連法官都看不下去,「RCA那邊請了理律,全台最大事務所,加上另個大所,共8個律師。法官就覺得,我的媽呀,開庭時一邊8個律師,另一邊只有2個,有時只來一個甚至沒律師來,滿不公平。」
林永頌其實心裡有氣,當年組好律師團後卻被自救會丟在一旁,但又忍不住打電話關心,結果,自救會再次求助他,那時他忙於法扶,婉拒。1個多月後,「懷孕的女律師來找我,說她快生了,但下個月要開庭,問我可不可以接。我想說妳懷孕快生了關我什麼事?」他心裡還在氣。
但,所謂刀子口豆腐心的人常是這樣,「可是我也知道很不公平,我就把台北法扶的律師找來,問大家同不同意接RCA案,結果他們說『如果不接,那我們台北法扶算什麼?』」
第2次律師團就這樣組成。只是,這件案子難如登天。首先,汙染與癌症的關係並不像車禍後受傷那樣立即可見,怎麼證明罹癌與長年喝被汙染的地下水有關?何況,可以提告的時效早就過了,法律訂立時沒人想到,有些傷害會十幾二十年後才顯現。另外,RCA幾十億資產早被移轉到國外母公司,自救會就算贏了也拿不到錢。
受害者太多,官司漫長,一晃來到2015年,台北地方法院宣判,奇蹟似地,自救會贏了!法官並罕見地採用「揭穿公司面紗原則」,讓RCA即使脫產也賴不掉,母公司須連帶賠償5億多元。2017年二審,高等法院將賠償金提高到七億多元。如今,部分賠償金已發放,自救會捐出一部分金額,由勞動部成立公益信託,作為未來弱勢勞工打官司的經費。
至今訴訟仍在進行中,但已創下多項紀錄。林永頌說:「不完全是律師的功勞,很多專家學者幫忙,如果不是這些流行病學、病理學的老師站出來說明,我們不會贏。」當初有料到案子會拖這麼久嗎?他答:「當時我那麼猶豫要不要接,主要就是這一點,我那時候四十幾歲,但這案子不知道要打多久,我不能夠起個頭之後就不理它,除非我倒下去,另當別論。」而今他已65歲。

一年協助三萬名卡奴,即使過年召回工作,但我們很高興!
他接的幾件大案子,都反映了某種時代病徵,冤案凸顯了當年司法制度的粗糙,《刑事訴訟法》後來多次修法;RCA案是工廠毒害環境與勞工健康的典型。與RCA案大約同時,林永頌還接了「卡奴」的案子,那是另一個時代悲劇,2006年的卡債風暴讓不少人燒炭自殺,據金管會統計,當時全台卡奴達52萬人。
當年,關心弱勢的立委簡錫堦注意到嚴重性,找來同為立委的徐中雄及律師林永頌商討。林永頌與4位卡奴碰面,印象最深是某位男性,本是大老闆的駕駛,小孩早產體弱多病,常得請假帶小孩看醫生,因此被解僱,改開計程車,偏又遇上SARS,開始刷卡借貸,債務逐漸累積到幾百萬元。

「媒體都說卡奴是奢侈浪費,當時我對這個議題也不了解,我就像媒體一樣,問他有沒有買名牌,他說沒有,又說曾經想自殺,因為一直在還錢,像他那天跑了17小時的車,有錢就還,債務卻越來越多。」心直口快的林永頌忍不住回說:「哇,開17個小時,誰還敢坐你的車啊!而且有還錢的話,債務應該越來愈少,怎麼還變多?」
「當時我真的不懂,後來才慢慢懂。」當年信用卡循環利息動輒20%,加上驚人的違約金,卡債往往3、4年就翻倍,7、8年變2倍。此外,各家銀行無視辦卡人的償還能力,浮濫發卡,在高額利息與違約金下,不少卡奴的卡債動輒數百萬元。銀行催債也狠,有些卡奴就在不堪逼債下輕生。風暴數年後,金管會才開始管制利息、違約金與催債手法。
徐中雄、林永頌等人也成立「卡債受害人自救會」,義務協助卡奴,並催生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,讓經濟困難的卡奴可「更生」或「清算」,不需走上絕路。「我們本來1年大概接2萬件,法律通過後,我在農曆過年時把員工都叫回來,因為1年變成3萬件,但我們很高興!」他們一件一件協助,卡奴們陸續重生。

壞的司法官罵我,應該的,難過的是好的司法官也站他們那邊。
怎料十多年後,債務問題捲土重來,這回,掀起爭議的是融資公司,標榜可借車貸、機車貸、手機貸等各式貸款。融資公司並非銀行,不受相關法令限制,從利息、各種高額的花式費用到催債手法,都無法可管。林永頌說:「現在最嚴重的是開空白本票,例如你借40萬,我只給你32萬,要你簽空白本票,簽完我再寫60萬。」
更失控是,有些融資公司的業務員或代辦公司,甚至與詐騙集團勾結,民眾在被詐騙後,又被詐騙集團慫恿向融資公司借款,陷入更大的債務黑洞,受害者眾,林永頌就說:「代辦現在也是問題很嚴重的一塊。」
長年義務協助弱勢者打官司,不過,法律圈中並非人人喜歡林永頌,因為他訴求司法改革且尖銳批判,一如他常形容自己的個性:很衝。他不只當年嗆法務部長城仲模,擔任司改會執行長時還推動「法官評鑑」,第1年由二百多位律師評分,最後公布6位不及格法官的姓名。
從冤案救援到法官評鑑,都在法界引起強烈批評,不少人認為林永頌仇視法官。林永頌解釋:「任何國家的司法都會有錯,差別在多或少,以及後來的態度。」他說,司改會的角色正是監督,否則何必存在,但監督勢必「讓司法不舒服」。「壞的司法官罵我,應該的,真正讓你難過的,是好的司法官也站在他們那一邊。」
他又說,但有些司法官轉任律師後,會開始向他聊到某某法官「怎麼可以這樣,這麼不公平」。「現在他們當律師,就會看到不同的法官、檢察官。他們以前當法官,他的同事在法庭上長什麼樣,他不會看到,但我們看得到,就像律師形形色色,我也不見得知道別的律師在法庭的樣子。」又說:「我到現在都還是第一線的律師,我知道有很多非常好的法官,勞心勞力,但也有很不好的。參差難免,但不能差太多,差太多為什麼不處理?」
恨怎麼會成為動力?我總覺得欠司法一份情。
林永頌又聊到,也有司法官指他是當年考司法官口試沒通過,才想做司法改革。「當然不是。恨怎麼會成為動力?」他說,當年放棄法官選擇律師,「講白一點,律師賺的一定比法官多,所以我總覺得欠司法一份情。我熱愛司法,司法最重要就是法官,可是法官光是把案件辦好就沒時間了,法官也不適合做社會改革,我既然當律師,就花點時間做。」

他考司法官另有一段故事。第一次他是全國榜首,但國文科僅48分,當年規定國文須60分才能錄取。「可能我思想不純正,第二年再去考,我不要寫得這麼嗆就好。」第二次,他依然前幾名,這次國文有及格,進入口試階段,卻意外地沒通過。第三次才考上。
他回憶,讀研究所時曾替林義雄之妻方素敏發傳單,當年林義雄因美麗島事件入獄,方素敏代夫參選,「我傻傻的,穿系服發選舉傳單,被職業學生盯上。」
同為律師的司改會董事長黃旭田為我們補充,現在的司法官確實會在口試階段刷掉約10%,「但以前不會,筆試及格的口試都會及格,口試不及格的可能好幾年才會有一位,林永頌的前一位,應該是現在的考試院長周弘憲,他當年幫黃信介發選舉傳單。」黃旭田又補充,他認為應該還有一個更早的原因,林永頌的父親,正是當年基督教長老教會通過「人權宣言」的要角之一。
1977年,長老教會發表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」,籲請政府「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」,引發震撼。林永頌的父親林清泉當時是長老教會總常委,正是人權宣言的草擬者之一。
黃旭田又說,很多人覺得林永頌精明強悍,「他接很多刑案,在司改會發言也常站在最前面,所以很多人覺得他很凶。」但黃旭田說,林永頌私下十分關心身旁的人,「我當律師不久,他就常提醒我健康很重要,還問我要不要一起打太極拳。一直到現在,他還是常提醒我注意健康,問我有沒有運動。」
黃旭田笑稱自己被林永頌「耽誤一生」,林永頌年輕時曾短暫任教補習班,黃旭田是他的學生,幾年後兩人在法院附近相遇,當時司改會剛剛創立,「他就說『少年耶來喲』,問我要不要加入司改會,他碰到人就問。」

做公益其實極耗時間心力,你們為何願意?黃旭田反問我:「你覺得做律師的人每一分鐘都快樂嗎?」我想起曾看過一篇文章寫律師是極不快樂的職業,便答:「好像大部分的律師都沒有很快樂?」他說:「而且大部分時間都不快樂,對不對?那你覺得做公益的時候,會不會大部分時間都不快樂?」我搖頭:「不會。」黃旭田又說:「那你要選擇快樂還是不快樂?並不是我比較高尚,是我懂得透過這個過程,我可以享受愉快。」
如果他們因此而有放鬆跟微笑,我就覺得我很滿足。
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的執委李君妮,從卡債族轉成志工已3年,她說,林永頌開會時確實偶爾講話較凶,「可是離開會議室,私底下他很可愛,會鼓勵我們,有時候還會說『我的脾氣不好,那天怎樣怎樣…』」
性子急,因為時間有限,要協助的案件卻太多。幸而,總是會有一些回報的時刻,不是金錢,林永頌形容:「如果他們因為債務解決了,而有一些些的放鬆跟微笑,我就覺得我很滿足。或者像徐自強,更九審宣判無罪,他跟媽媽擁抱,對我來講是很重要的一刻。」那描述與黃旭田說的幾乎不謀而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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