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.05.10 15:28 臺北時間

誆「作法」可治肚子痛 爛男摩鐵性侵女子下場慘了

mm-logo
時事
彰化1名男子利用女子肚子痛,誆稱可「作法」減輕痛苦,將女子載往摩鐵性侵,彰化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10月徒刑。(示意圖;翻攝自pexels)
彰化1名男子利用女子肚子痛,誆稱可「作法」減輕痛苦,將女子載往摩鐵性侵,彰化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10月徒刑。(示意圖;翻攝自pexels)
彰化1名男子利用女子肚子痛,誆稱可「作法」減輕痛苦,將女子載往摩鐵性侵後逃逸。女子提告後男子拒不認罪,辯稱是對方主動提議「閃婚」,始終否認犯行,由於遲未與被害人和解,彰化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10月徒刑。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這名男子曾追求女子遭拒,但雙方仍維持正常互動。案發當晚,男子利用她下班後,開車載女子看夜景,隨後因肚子痛,只好將她送急診。
女子出院後表示,欲返回男友住處,沒想到男子竟直接將她「公主抱」,逕自載往摩鐵。進入房間後,女子身體仍然不適,男子佯稱可「作法」減輕疼痛,強行性侵得逞,直到「硬不起來」才停止。
事後,女子一狀怒告性侵,男子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行,辯稱是對方主動提議「閃婚」,當晚僅是帶她到汽車旅館休息,自己睡沙發,期間沒有任何身體接觸,還質疑女子未當場求救,也未立即報警。
法院審理期間,依DNA鑑定報告書,與男子辯稱「無身體接觸」明顯矛盾,加上被害人案發後出現創傷症狀。女子事後主動向男友哭訴自責,顯非憑空捏造。
法官判決理由中,指出遭逢性侵的被害人,未必皆能立即反應或對外求救;反觀被告,犯後不僅始終否認,更毫無與女子和解,判處其4年10月徒刑。
★ 《鏡週刊》關心您: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、性侵害、性騷擾,請立刻撥打110報案,再尋求113專線,求助專業社工人員。
更新時間|2026.05.10 15:28 臺北時間
延伸閱讀

支持鏡週刊

小心意大意義
小額贊助鏡週刊!

每期 $35 元動態話題報導
無限閱讀解鎖新鮮事

更多內容,歡迎 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

獨家深度分析報導

線上閱讀

更多內容,歡迎 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

獨家深度分析報導

線上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