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3歲張介宗過去涉嫌殺害並肢解張姓前女友、黃姓兄嫂及趙林姓婦人等3名女性,並且分屍丟入前鎮河,警方當時多日搜尋,仍只找到部分屍塊,還是沒辦法拼湊出完整的遺體。
全案起訴後移審法院,張介宗出庭應訊時還稱,「她們是我朋友,殺了她們對我又沒好處,殺她們幹嘛?」,庭審過程中,張介宗與辯護律師都主張,檢方提供的是間接證據,張介宗還堅持沒殺人、沒分屍,
該案一審於今日宣判,法官認定張介宗犯罪事實明確,因此依殺人等罪判處他死刑,全案可上訴。另外,在一審宣判後卻出現一陣騷動,原來是死者家屬上前痛毆了張介宗,法警立刻衝上前排解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