狂撩女客假裝吃醋 拿到100萬回去找正牌女友結婚
綜合媒體報導,30歲的莊姓男警員外型帥氣、過去表現優異,2023年2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以家庭因素的名義申請留職停薪,沒想到他在這段期間卻是到男模會館上班兼差。
莊男2024年2月起向一名張姓女客人頻頻示好,用甜言蜜語狂撩「我可以只喜歡妳」「妳只能寵我哦」,還說因為家中長輩需要醫藥費,現在經濟比較不穩定,等經濟穩定後再和她培養感情。見張女有所猶豫,莊男假裝吃醋,提起張女跟其他男模關係親密,張女為了討他歡心,遂匯100萬元到他戶頭。
然而莊男拿到錢之後,竟開始疏遠張女,在留停屆滿後回去警局上班,還和正牌女友結婚。
私下偷傳警局資料給女客 鬧翻後東窗事發慘挨告
莊男回到警局上班後還持續和另一名李姓女客人保持聯繫,竟私下將民眾個資或報案紀錄、勤務表等資料傳給李女,但後來2人也鬧翻,李女乾脆跑去告訴張女她可能受騙,張女得知後憤而對莊男提出告訴。
面對詐欺、洩密指控,莊男一概否認,聲稱他只是把張女當成乾姐姐,翻拍公務文書只是單純分享、沒有對價關係。檢方偵訊後,認定明知已有論及婚嫁的女友,仍以交往為前提詐騙被害人財物,還洩漏職務上應祕密文件、個資,依詐欺、洩密罪、違反《個資法》將他起訴,並向法院聲請沒收100萬元不法所得。
已遭停職 再被記兩大過「將予免職」
台北市警察局回應表示,在被害女子提告後,莊姓警員即遭移送法辦,警方先前已召開人評會做出停職處分;文山第一分局今(16日)進一步指出,莊姓警員在留職停薪期間,遭檢舉涉足不當場所、與他人有不正常男女感情交往、涉嫌詐取他人財物及涉有洩密等情事,分局主動查證後認涉有不法、主動偵辦自清自檢,核予莊員一次「兩大過免職處分」,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已偵結起訴,莊員目前仍停職中、免職未確定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