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.11.16 06:28 臺北時間

台中潛水店老闆誆騙櫃台騙房卡 指侵裸睡女學員得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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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事
一名潛水店老闆騙取房卡,擅自闖入女學員房內性侵對方逞獸慾。(示意圖,Pakutaso)
一名潛水店老闆騙取房卡,擅自闖入女學員房內性侵對方逞獸慾。(示意圖,Pakutaso)
一名經營潛水店的陳姓老闆假借慶生,約女學員小美(化名)去台中參加「慶生趴」,沒想到小美夜宿旅館、卸下心防熟睡之際,陳男竟然膽大包天偷潛入房間對她伸出狼爪,小美對突如其來的性侵驚恐不已,立刻報警提告。一審判決陳男需入監服刑7年10個月有期徒刑,上訴二審後仍維持原判。
判決揭露,台中市潛水店老闆陳男在2023年與小美結識,並以慶生派對名義邀請她來幫忙。派對結束後,眾人玩到凌晨。心懷不軌的陳男見機不可失,暗中從她包包翻出旅館房卡,鎖定了她的住宿地點與房間號碼。
隔天早上8點左右,陳男故作鎮定向櫃檯謊稱房卡遺失,順利騙得備用房卡,隨後迫不及待闖進小美房內,先是虛情假意表示是送早餐,面對小美強烈要求他離開,他卻置若罔聞,主動脫掉自己衣物並關燈,接著便將習慣裸睡、毫無防備的小美壓制在床上,強行用手指侵犯得逞,甚至當場射精在她的腹部。由於小美當時全身赤裸,根本無法衝出房門呼救,最終只能無助落入他的魔掌。
事發後,小美情緒崩潰,向許多好友訴苦並堅決報案。陳男卻避重就輕表示兩人互動一直很好,並強調小美從未表達過拒絕。不過,他在警方的偵訊過程中,證詞卻一變再變,從「僅摟抱未射精」到「小美表示進度太快,拒絕生殖器放入並協助自慰」,破綻百出。台中地院法官則不買單陳男證詞,最終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10個月有期徒刑。儘管陳男上訴到二審,可是仍遭駁回,維持原判。
★《鏡週刊》關心您: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、性侵害、性騷擾,請立刻撥打110報案,再尋求113專線,求助專業社工人員。
更新時間|2025.11.16 06:29 臺北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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