債務諮詢的結束時間是12點,此刻都12點半了,還有最後一位債務人在等待諮詢,一位三十多歲年輕女生,狀況較特殊。
鏡相人間/15張信用卡壓不垮的人生 從卡奴到救人者

在這裡,焦慮與希望交織。
沒有指責,只有理解與支持。
20年前,信用卡風暴將無數家庭推向絕境,
幾位律師、立委與學者緊急組成「卡債受害人自救會」,
將無數卡奴從谷底拉起。
重生的卡奴們卻也沒有離開,
他們轉身一變,成為志工。從法律專業到溫暖的陪伴,
這群人共同織起一道救命繩索,
持續讓人們從債務泥沼中重新站起。
如今,融資公司貸款成了新型態的債務陷阱。
這群人依然在這裡,沒有離開,他們低調卻不曾間斷地,
協助每一個被逼到懸崖的家庭。
自救會志工 多是當年的卡奴
終於結束後,律師林永頌解釋,那位女生並非欠卡債,是多年前替老闆擔任連帶保證人,最近公司收了,「債務7、8千萬元,誰還得出7、8千萬元?」
這是「卡債受害人自救會」固定每月舉辦的「債務說明會」,總會有數十位民眾前來參加,求助者多半是積欠卡債或融資公司貸款,但也有像今日這名女生的特殊狀況者,他們一律協助。
自救會的靈魂人物是律師林永頌,現場另有數位律師、十多位志工熱心協助。令人詫異的是,這些志工們幾乎都是當年所謂的「卡奴」。

2005至2006年,台灣爆發卡債風暴,又稱雙卡風暴(信用卡、現金卡),肇因於各家銀行搶攻信用卡市場,浮濫發卡,當年菜市場甚至校門口就能辦卡,無視持卡人是否有能力繳卡費,繳不出來,就收取高額違約金與利息,多年後,果然爆發卡債風暴,許多人燒炭自殺,政府甚至為此規定在大賣場買炭須登記。據金管會2006年的統計,卡債族高達52萬人,被稱「卡奴」。
少有人知道,當年的卡奴們,至今仍有不少人的債務尚未解決,「卡債受害人自救會」因此運作至今。這幾年,甚至多了積欠「車貸」「手機貸」等新型態債務的負債者,前來求助。
當年,悲劇爆發後,當時的立委簡錫堦找上林永頌商討,林永頌當時是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,幾個民間團體努力下,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終於在2008年立法,經濟困難的卡債族可與銀行協商,協商不成可「更生」或「清算」。「卡債受害人自救會」則在2010年成立,由林永頌等多位律師替貧困的卡債族打官司。
另一位靈魂人物是律師趙興偉,他對我們回憶:「我曾經處理過某一家銀行的支付命令,月息3分,等於年利率高達36%。當年亂發卡,民眾往往也不了解利息是多少,最後根本沒辦法還。」

趙興偉學法律與金融,曾任職某家公股銀行的投資部門,對金融議題有概念。他透露:「以前我家裡也被倒過債,我媽媽當會頭,被倒會快100萬元,後來我們3個小孩硬撐著把債還完。」如今他是一家律師事務所的老闆,但他說:「我們也是從弱勢出來,經過努力,稍微可以在社會上立足,不過那種艱辛我們非常了解。」
來到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求助的民眾,若通過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審核,每個案件由法扶撥給承辦律師1萬至2萬元費用。這金額遠遠低於行情價,更別說林永頌、趙興偉這樣的資深大律師。趙興偉說:「消債的案件基本上都滿冗長的,一個案子從開始到結束,大概要2到3年。」
所以接這些案子其實很虧本?「不是啊,你會看到一個債務人,來我們這邊求助時非常緊張、無助,後來成功通過更生或清算, 整個人變得完全不一樣,人生有希望了。」
怕拖累子女 撐到六十歲就好
自救會的志工楊錦華,便是從谷底到如今有了微笑。他對我們透露,本打算撐到2個小孩都大學畢業,60歲時便自我了斷,以免老後拖累子女。
楊錦華在自救會擔任志工2年了,他說,年輕時老家的房屋一部分被土地徵收,只好貸款改建,他開始幫忙家裡還債,難有存款。後來結婚生子,太太產後憂鬱症無法工作,也無法帶小孩,他只好請24小時托嬰,月月入不敷出,開始用信用卡預借現金,每次借個3千、5千元,有時小孩生病住院,就得借更多。

當時信用卡市場正熱,「有時去夜市走走,就有辦信用卡的攤子,一直在推銷,也沒什麼審核。」他想要多一些現金可以周轉,比較安心,就越辦越多張。「我都準時繳最低應繳金額,銀行還主動幫我調高額度,有一家銀行短短2年就把我的額度從5萬調到50萬元。」那像是撒旦給的蜜糖,明明他月薪僅3萬多元。
卡債悄悄如雪球越滾愈大,最後直衝過來將他輾壓。當他連最低應繳金額都繳不出來時,已辦15張信用卡,外加一張經典的喬治瑪麗現金卡,2006年他與銀行協商,才知道利滾利加上高額違約金,卡債已達156萬元。與銀行協商後,他努力還債,每月固定還2萬多元,「可是我月薪才3萬元,所以每個月都要跟朋友借錢還債,硬撐繳了14期,就繳不出來。」
銀行不斷催債,楊錦華壓力大,開始高血壓、肩頸僵硬,且總是失眠到半夜2點才能入睡。他在工廠工作,「機器都是高速旋轉,有一天我操作機器時居然打瞌睡。」他嚇到,決定辭職。經濟雪上加霜了,他只能躲債,休息一陣子後,他改當蓋鐵皮屋的臨時工,領現金,以免被銀行找到,遭強制扣薪。
2010年,他得知有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這個組織,上門求助,律師替他送件,無奈當時雖已有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,但門檻極嚴苛,楊錦華與母親同住,老家是自有住宅,不符申請條件。他只好繼續當臨時工躲債。
通過更生後 打消了輕生念頭
一晃十多年,前幾年,他的姊姊癌逝,母親與他聊到卡債的老問題,他只回,自己會處理,要母親別管他。楊錦華對我們說,那十幾年一直很不順利,為了避免被強制扣薪,「報章雜誌徵人的工作我都不能去應徵,只能靠朋友幫忙介紹臨時工,但又常被廠商找理由拖欠工錢,有時候連生活費都沒有。所以我只打算活到60歲,60歲時小孩大學畢業了,我已經沒有負擔,也老了,就去結束我自己。」
知子莫若母,母親哭著說:「你姊姊剛走,我已經很難過,你再做傻事,你要我怎麼活下去?」孝順的他只好答應母親再試試看,重新踏進卡債自救會的大門。那是2023年。
他也開始在自救會當志工,「我這次重新申請,心裡就決定往後的人生要奉獻給自救會,除非我不能動。」每月最後一個週六,他一定一早從桃園趕到台北,不管照顧弟弟再累。他的弟弟中風,這幾年都靠他在家照顧,也因此無法工作,母親每月僅給8千元當照護費。
幸而《消債條例》經過2次修法,門檻不再那麼嚴苛,就在今年4月,他終於通過更生,法院判決他每月只需還350元。今年,他也正好60歲,一個他原本想自我了斷的年紀。
當年的卡債風暴後,在民間團體疾呼下,金管會才祭出管制,銀行不得再收取高額違約金,「現金卡」更是直接被禁止發行,法定年利率上限也從20%修法降至16%,信用卡則是15%。此外,民眾的一般消費性貸款總額,不得超過月收入的22倍,以楊錦華當年月薪3萬元來算,所有信用卡額度加起來、加上信貸,不能超過66萬元。
只是,早年法規疏漏下誤入債務陷阱的人們,積欠的高額卡債早已回不了頭。楊錦華如此,54歲的羅慧玲也是如此。

羅慧玲也是生了小孩後開始負債,最後累積到近300萬元卡債,她很早就知道有卡債自救會,但怕被親友知道欠債,始終不敢求助,大半都是靠著自己硬撐,20年來總是在還債。
她24歲結婚,生了2個小孩,從事攝影工作的先生收入不穩定,有時得靠她撐家計。「小孩出生後入不敷出,錢不夠就去借,銀行信貸、現金卡都有,雪球越滾越大。」到後來,每個月光是最低應繳金額就要2萬多元,「我一直撐,可是大概2005、2006年,真的撐不下去了。」那正是卡債風暴的高峰期。
遺漏一筆債 像最後一根稻草
她與銀行協商,每月還2萬4千多元,準時還了1年半,最後實在撐不下去,再協商,每月降為1萬6千多元,她又準時還了2年,再次撐不下去,又協商,降為每月還1萬1千多元,這次撐了4年多。
到了2015年,她油盡燈枯,再也沒力氣,只好求助法律扶助基金會。還債十多年,她仍有一百二十多萬元債務。順利的,她通過「更生」,債務大約減半,每個月還九千多元,共計6年,還完約65萬元即可。
2006年至今,羅慧玲的生活是這樣的:不外食,連早餐都自己做,也不旅行,別說出國,十多年來她僅去過一次高雄,「帶媽媽去玩,那時有旅遊補助。」她永遠在工作,除了自己開的美容工作室,也去大姑位在士林夜市的關東煮店幫忙,「有時忙到凌晨1、2點才到家。有錢就賺,不然那麼大的債務怎麼還?」大女兒懂事貼心,16歲起也跟著媽媽到關東煮店幫忙。
卻在羅慧玲終於要還最後一期卡債時,忽然收到一家銀行的支付命令,原來她忘了還有一筆7萬多元債務。金額不高,卻像是最後一根稻草,她原以為終於要爬出長達20年的債務泥沼,「我已經確定更生,沒辦法再找法扶,如果直接找銀行協商,該不會又要叫我還72期吧?我很不甘心,已經快還完了。」

轉為助人者 陪案主過那道坎
她終於踏進卡債自救會大門。分配到的律師正是林永頌,林永頌一聽,7萬多元簡直小事,他指點羅慧玲幾個法條,要她自己研究一下,關鍵字是「不可歸責」,意思是,當年她申請更生時漏報這筆7萬多元,但銀行自己應補報,卻沒有,所以不能全把責任歸給羅慧玲。羅慧玲忐忑地到法院遞出「抗告」。「我們一般民眾光是一想到要打官司,要進法院就很害怕,那一個月很難熬。」幸好她當初申請更生的資料都還在,也將債務明細整理得清清楚楚。
「沒有想到我真的抗告贏了!7萬多元都不用還。」她不敢相信竟靠著自己的能力就解決了。那是2023年12月。
至於更生債務,她在11月就還清。有去吃大餐慶祝嗎?「本來要去,可是那時支付命令的抗告還不確定,沒心情吃。」那麼抗告成功後有補吃大餐嗎?「沒有,我馬上去自救會報名當志工。」
「當初我一踏進自救會,每個人都很關心我,那時我就許了心願,案子順利通過的話,我一定要去自救會當志工。現在我債務還完,有能力了。」從被協助者轉為助人者,她說,自己當年就是不敢求助,「沒有人陪伴,現在我的角色就是陪伴,法律的問題有律師,我們志工是一對一的關懷債務人。那是人生的一個坎,他們很無助的時候,有一個人可以撐他,你一句話可以給他正能量,他會有勇氣。」
每月的債務說明會,總有新來的數十位求助者,「來的人都會很恐懼,不知道怎麼辦,我們也是這樣走過來的,會鼓勵他們勇敢踏出第一步。」她苦盡甘來,如今連小孩都孝順,她微笑著說,2個孩子都已開始工作,每月會各給她1萬5千元當家用。還有,去年她終於出國,去了一趟日本。

輔大社會系副教授吳宗昇,是自救會創會至今的固定班底,卡債風暴時他在讀博士班,研究金融社會學,後來認識林永頌,「當時有一本書叫《塑膠鴉片》,書出來後,2010年我們就創辦自救會,還去『聯徵中心』發傳單,讓有需要的人可以來自救會。」《塑膠鴉片》作者夏傳位寫的正是雙卡風暴。
那時《消債條例》已立法,但條件嚴苛,「我們推動修法,也倡議,那時法官的觀念比較傳統,認為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,我們希望法官理解,我們是資本主義的金融市場,企業失敗時可以宣告破產,這個社會讓它重生,但一般民眾卻很難適用《破產法》。我們沒有給弱勢者一個逃生門,那時才會有很多人燒炭跳樓。」
制度陷阱多 需立融資公司法
吳宗昇說,早年人們想透過銀行以外的管道借錢,多半標會,或親友借貸,後來信用卡盛行,成為新的貸款工具,「信貸工具轉換的時候,一般人不會知道它的風險,它裡面有太多制度陷阱,例如並沒有清楚告知利率、手續費、違約金,企業會利用法律漏洞去賺錢。等到這個漏洞被補起來,過了20年,又會有新的金融工具出現,我們再去補新的洞。」
新的洞,正是近年融資公司的車貸、各種小額商品貸款,這2年來自救會求助的民眾裡,積欠融資公司債務者快速增加。研究債務問題長達20年的吳宗昇,滿滿的既視感,「這也是制度性陷阱,但大家都不知道,而且,法律還很保護它。」
吳宗昇說,當年卡債風暴後,自救會舉辦債務諮詢會,「每場都上百人,所以我們有時也辦大型的諮詢會,後來人數變少,大型諮詢會停辦了5、6年,但2022年又開始辦,因為人數又變多。」原因,正是融資公司。
對於融資公司掀起的欠債潮與爭議,幾位立委與民間團體一再呼籲盡快制定《融資公司法》。不過,金管會最後提出的方案,是分階段將各家融資公司納入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》的適用範圍,認為這樣已足夠,不需另外立法。
夠嗎?協助過無數案件的林永頌只無奈說:「那個沒有用,需要融資公司專法,不信你做做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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