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抽血案的調查報告,調查委員建議解聘教練,並2年不得聘任為教師,然而台師大教評會一開始對教練周台英的五項決議是:「次學年起不予晉薪」、「不得超授鐘點」、「不得在校內外兼職兼課」、「不得申請留職留薪出國研究或進修」、「不得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、學術主管」。如此過輕的懲處,立刻引起輿論譁然和抨擊。教評會做出過輕的決議,是否屬於包庇?馮喬蘭認為,教評會是三級(系、院、校)三審,「要追問哪一審變成最終決議?是系要解聘,到院變沒有解聘? 還是系做出五項行政決議,到校時,照收?他們要解釋。」
南英工商女子籃球隊霸凌案和台師大女足抽血案,共通點在於教練都未跟上現代體育與教育觀念。馮喬蘭認為,跟不上時代的老教練,一旦具備發言與詮釋的權威,「等於把整個體育界留在舊時代,是很惡性的循環。」
教練證由相關運動協會管控,當霸凌、性平事件發生後,犯案或涉案教練仍可四處任教或開班授課,造成更多受害者。馮喬蘭認為,中央政府應建立「兒少教練專業認證」制度,教練若受學校聘用,或開班授課時會接觸未成年孩童,就應取得該證照,「教練必須了解兒少基本權利、兒少的身體與心理發展。」而中央部會也可藉此證照制度,對不適任教練進行限制。
體育班制度 絕對要廢除

談到台師大女足抽血案,立委陳培瑜表示:「絕對不會是個案,在體育現場這麼多年的荒謬下,一定是通案,只是這個事情被看見了慘況。」
長年以來,體育班學生在國際賽事中奪牌,成為台灣人在國族想像上的投射,「可是他們在體制裡被不當對待,都被合理化。」應該接受正常教育的時間,被犧牲,換成訓練、比賽時間,「換的代價就是,他的學術能力沒有一般人好,是因為他比較笨才學不好嗎?不是,而是換的過程沒有人看見。」最後,形塑了體育班學生不會讀書的歧視。
陳培瑜認為,台灣人一方面讚賞哈佛大學畢業的林書豪會念書又會打籃球,卻又歧視體育班學生,認為體育班學生不會讀書是正常的,「為什麼我們不想看見有一群體育生是既會運動又會念書?」
「體育班絕對要廢除。」陳培瑜認為,體育班是極為落後的思維。她以日本甲子園為例,日本職棒選手從中脫穎而出,「其他沒進入職棒的學生,會覺得自己被拋棄嗎?他們在進棒球隊的時候,就知道只是一個高中階段,棒球不是全部。」
「我們現在是讓所有國高中體育班的小孩,覺得運動是他的全部。為什麼簡奇陞她墨鏡一拿下來,瞬間她就沒有路了? 因為所有台灣運動員都被教成運動就是你的全部,你沒有服膺這個系統的權力結構,就沒有位子,沒有人會給你資源。」

陳培瑜認為,目前體育班的狀況,是學生的出賽權與教練綁在一起,而學生的競賽成績也與教練的專任教練評鑑綁在一起。教練為了確保被續聘,獲取政府補助,「操死隊上的小孩,努力去比賽、得獎,才可以保住工作。」而當教練體罰、性侵、霸凌體育班學生時,學生為了出賽,只能忍受教練的不當對待,家長也會為了孩子的出賽或未來的發展,在發生重大侵害時,選擇包庇教練。也因此,陳培瑜認為專任教練的評鑑,以及升學方式,都不該與競賽成績掛勾。
陳培瑜提出質疑,音樂班與美術班不是放在文化部,而是教育部,顯然是以教育的角度看待;然而體育班,卻是放在運動部,「因為體育班是奪牌工具,現在放在運動部運動競技司底下,未來體育班被當成工具的狀況,絕對會加劇,我們會有更多為了國家奪牌而被犧牲,然後恨這個國家的小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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