絕大多數的老百姓對於憲法法庭完全無感,不過,當國家陷入政治惡鬥,尤其是行政權與立法權呈現一種永無止盡的衝突時,憲法法庭的有無對於民主憲政體制的運作而言顯得格外重要。
於是,上週五,現有8名大法官中的5位決定重啟憲法法庭,並且做出「114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」。判決指出去年底的《憲訴法》部分修正條文違憲,理由是違反《憲法》正當立法程序及權力分立原則,應自即日起失去效力。不過,另有3位現任的大法官對此不表苟同,他們聯名私下對外發表「不同意『114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』意見書」。他們認為,「製造新的憲政爭議,往往無助於化解既有的憲政爭議。」事情演變至此,大法官內部也呈現高度分裂。
可以想像,該判決一出,藍白立委全數反彈。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直接說這五個大法官是「綠色大法官」。國民黨的立委對於這五位大法官的批評也是不惶多讓,翁曉玲痛批這五位大法官已經「淪為執政黨獨裁的鷹犬」。總之,他們不買單。
所以,這是一個連大法官說了都不算的憲政體制了。大法官地位崇高,在他們之上,並無任何其他更高的解釋憲法的權威。在一般的正常民主國家中,他們的判決是一槌定音,化解爭議。也就是說,他們是最高的仲裁者,他們一定調,各方都必須遵守。不過,從上週五的判決看來,我們的憲政體制已經離這個規範越來越遠了。
憲法法庭的審議人數是否應由立法權來決定?大法官的審議有無「例外狀態」?當憲法法庭被立法權癱瘓時,大法官們是否應該採取自救措施?這是上週五的判決所圍繞的3個主要問題。光這3個問題,法界可能就要吵翻天了。不過,現在,一個更嚴重的問題產生了:當大法官的判決被部分人士認為有爭議而不被所有人接受時,憲政體制該何去何從?
其實,這一切的亂象,就是所謂的憲政時刻,也就是說,是時候讓各個政黨共同坐下來,好好地討論這個不堪用的憲政體制要如何改革了。不過,最後一個問題是:他們會嗎?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