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銀行員涉入詐團案件頻傳,台中銀行這次涉案金額較高、官階層次也高,引來社會對金管會管理督導不周的指責。金管會對外解釋這起案件是金管會主動發現,於去年3月檢查時掌握案情,並向司法機關通報,金管會希望中檢為此證實。中檢昨天立即發新聞稿證實,金管會確實於去年3月檢查發現,12月通報調查局1分行涉案,經檢調立案蒐證,查獲4家分行、4經理、2襄理涉案。
金管會延宕8月報案的事實立即遭批判,今金管會透過中檢對外解釋:金管會於去年3月底開始檢查台中銀行,至4月底始完成實地檢查工作,實地檢查結束後彙整分析資料時,發現有多起分行涉有疑似協助客戶開立帳號供洗錢詐騙,因案情涉及多家分行且極其複雜,須先行交叉比對,整理複雜金流及查證,極為費時。
為秉持打擊非法詐欺行為勿枉勿縱原則,金管會需多方查證分析,持續蒐證相關資料及釐清事實,並於去年10月洽法務部駐金管會檢察官,充分交換意見及討論研議後,並備妥完整之相關檢查意見及資料,隨即於去年12月移送檢調偵辦,並於今年3月配合檢調偵查需要,協助提供案關其他資料,均即時充分配合檢調偵查。媒體報導逕以實地檢查開始日到移送檢調日之差異,視為延遲通報之時間,實屬誤解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