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指出,邱男與陸男原為朋友,2024年3月9日晚間相約到桃園區某汽車旅館吸食笑氣助興,找來傳播妹陪侍。隔天清晨,邱男懷疑陸男趁其意識不清時偷拿現金支付傳播費用,還向其妻子通風報信,雙方因此爆發衝突。
懷疑好友偷錢又告密?衝突失控演變虐待
檢警調查,邱男先持30公分水果刀作勢揮砍,接著以拇指銬拘禁陸男,再持刀砍傷四肢,並以電擊棒、甩棍及空氣槍輪番攻擊,導致陸男頭部與四肢多處撕裂傷與挫傷。由於擔心旅館內動靜過大遭人發現,邱男竟將人塞進後車廂,載往八德區某工廠。
到了工廠後,邱男仍未停手,不但將已大量失血的陸男吊掛在天車上持續毆打,之後還把人關進狗籠限制行動,整起凌虐過程長達數小時。
拒警攔檢翻車後 竟再持酒瓶猛砸頭部?
旅館員工事後發現房內留有大片血跡,嚇得立即報警。警方透過車牌系統追查,在桃園八德發現涉案車輛,但邱男拒絕停車受檢,一路逃往新北市樹林區,最後因車輛失控翻覆。
警方指出,邱男翻車後,將奄奄一息的陸男從後車廂拉出,見對方試圖逃離,竟又撿起現場藥酒瓶朝其頭部猛砸,隨後騎乘偷來的機車逃逸。警方獲報趕抵後,立即將陸男送醫,仍因顱腦損傷及大量失血宣告不治。
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為,邱男明知陸男已生命垂危,未施救還持續毆打,甚至棄置現場逃逸,已具有「縱使被害人死亡也不違背本意」的不確定殺人故意,依殺人罪判刑15年,相關犯案工具也依法沒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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