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.07.06 15:03 臺北時間

連操18小時!超商店員過勞「喝拿鐵忘結帳」 高院改判無罪痛批一審「邏輯冰冷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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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事
超商店員在店內喝拿鐵因過勞忘記結帳,被店長提告業務侵占。(示意圖;翻攝自pexels)
超商店員在店內喝拿鐵因過勞忘記結帳,被店長提告業務侵占。(示意圖;翻攝自pexels)
徐姓女超商店員被控於去年5月凌晨,在店內飲用一杯價值75元的燕麥奶拿鐵卻忘記結帳,遭陳姓店長提告業務侵占,一審士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。徐女不服提出上訴,主張當天是無薪替男友代班,且在案發前24小時內已連續工作長達18小時,因極度疲憊與精神不濟才會忘記結帳,屬於行政疏失而非惡意侵占。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,認定徐女缺乏主觀犯意,撤銷原判決,改判徐女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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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院認「流暢動作」不等於清醒 缺乏主觀犯意

徐女強調,自己是在監視器正下方公開製作並飲用咖啡,並無任何躲藏行為,且當天清晨有其他在店內正常刷條碼結帳的消費紀錄,加上先前預購的燕麥奶拿鐵尚有26杯未兌換,根本沒有動機為了一杯飲料犯罪。高院合議庭依據認知心理學指出,徐女製作咖啡的流暢動作屬於不需耗費大腦的「程序性記憶」,但結帳則是需要認知資源的「決策行為」;徐女在生理低谷的凌晨時分極度疲勞,確實容易「一時疏忽」未結帳,一審僅憑表面動作流暢就推斷其有侵占犯意,違反了經驗法則與無罪推定原則。

批雇主「以刑逼民」權利濫用

高院法官更罕見在判決書中重批超商的勞動環境,指出台灣超商五花八門的服務全建立在「萬能店員」的「廉價便利」上。大夜班單人值班制不僅違反《勞基法》休息規定,更將勞工置於過勞風險中;加盟主享受24小時營運的經濟利益,卻在勞工因過勞犯下微小過失時,不採取內部懲處或民事求償,反而直接提出刑事告訴,根本是「以刑逼民」,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弱勢勞工。

痛批一審邏輯冰冷脫離現實

高院強調,法官與檢察官應體察個案的真實處境與人性脆弱,避免機械式套用法條製造極端不公。更嚴厲批評檢察官「盲目追求訴追與定罪」,以及一審法官「冰冷、脫離現實的邏輯推演」,兩者都背離了司法的崇高目的。對此,士林地院及士林地檢署均表示,尊重上級審判決。
更新時間|2026.07.06 15:03 臺北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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