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接獲檢舉後,調閱路口相關影像,查證公車違規屬實,已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53條第1項製單舉發。不過,警方過濾其他路口監視器時,發現公車行經沿線都依規定行駛,沒有連續違規或蛇行等異常,而客運公司則對外指出,當時司機因身體突然不舒服,車輛才會失控滑行,等到將乘客都安全送抵站牌後,便就醫治療。
有客運同事私下向媒體表示,該名當事司機是因擔心上班駕駛時間找不到廁所,便一直憋尿且「滴水未進」,在高溫下導致急性橫紋肌溶解症,差點昏倒,所幸他就醫後已無大礙,但勞檢處獲報後將派員稽查客運公司,確認是否有超時加班等違規狀況。
警方也再次呼籲,大眾運輸駕駛攸關公眾安全,若行車途中身體不適,應立即將車輛停靠安全處並尋求協助,切勿勉強駕駛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