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先生的妻子說:「我丈夫70幾歲了,被舊建商騙了之後,一直悶悶不樂,後來還被裁員,新建商願意讓我們換屋,他一直很期待,但幾年過去,現在兒子還生了大病,丈夫的心情更鬱悶、身體更差,每週洗腎3次,洗完腎還得使勁爬5樓,我們很心酸,也不知找誰訴苦,只希望這次協調能圓滿,讓我們早日脫離這場是非。」

B先生也強調,陳家一開始跟建商打官司,鄰居們其實挺陳家,陳父說新建商想搞一屋二賣、吞掉房子,為了取信大家,陳父還寫下聲明,要銀行答應讓無爭議的鄰居先過戶,但後來又改口不認,把責任推給新建商,讓鄰居對建商很不滿,陳父還邀鄰居一起提告,直到最近有人聯絡銀行,才知道陳父在搞鬼,老鄰居的信任全沒了。

C小姐說,鄰居們認為,陳父利用他們當作籌碼,威脅建商讓步,但他們不像陳家有錢有閒,可以跟建商耗,只求換到一處棲身之所,不像陳泰源跟建商對槓,是為了爭取超過18間房子,陳的行為叫賺錢,而非公平正義。
針對指控,陳泰源不以為然,他說就是有爭議才會打官司,沒有所謂的無爭議,認為是建商在搞鬼,為了掩蓋建案地下室漏水等問題,才把無法過戶的責任推給他們家,覺得建商玩文字遊戲耍鄰居,非常可惡,至於合約細節,陳認為他不是簽約的地主,無法評論,強調絕對沒有刻意隱瞞部分事實、混淆視聽。
陳母則是喊冤表示,2年前替鄰居著想才答應寫聲明書,當時建商不同意讓鄰居過戶,陳家後來才會要求,認為建商日後若要過戶無爭議房產,需一視同仁,陳家也要一併過戶。
陳母提到,二審判決下來後,曾問過建商是否上訴,對方律師說不會,最後仍提上訴,陳家日前也提出上訴,因此銀行判定官司結束後再處理,她並未阻擋。
陳母也指控鄰居設局陷害他跟丈夫,起初說好要一起提告,對方說因為不清楚狀況想請律師說明才約碰面談,卻被偷錄音。
陳母也強調並未隱瞞部份事實,公婆留下的祖產土地70坪,鄰居跟陳家不同,狀況較特殊,陳家先前每月靠收租可以進帳40萬,幾年下來已犧牲700萬。
陳母也強調公婆只留給他們一間透天厝,近年為了打官司,花了不少錢還要租房子,散盡千金,夫妻都已退休,日子也不好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