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內話/保衛森林大作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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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丞芳 76歲 家管 新北市
鄭丞芳 76歲 家管 新北市
9月17日那天,我女兒call我:「媽媽,妳怎麼了?」真奇怪,我也沒有跟女兒說,她怎麼知道?原來是社區的群組傳開來,我被抓到警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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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丞芳(左)與夥伴手勾手護樹。(自救會成員林佳瑋提供)
因為侯友宜打算在「公七自然公園」蓋警消大樓,要把一大片樹海砍掉,有人組自救會。我從來沒上過班,沒有見過世面,更沒參加過抗爭活動;我一個井底之蛙,抗爭的話不得了,需要各方面的資訊,可是我覺得我應該為樹盡一點力。
我們家本來住在大安森林公園附近,5、6年前被詐騙,心裡有個疙瘩,覺得這裡壞人很多,我每天都想搬離台北。有一天坐上淡水輕軌,迷迷糊糊下車,覺得有一種指引,帶我走來現在住的地方。這裡有海,我每天都會去海邊,也會跟女兒去公七公園散步,公七公園跟森林一樣大,還有沼澤。當初大安森林公園為了復育螢火蟲花了10年,第一年去的時候傳言有三隻,其中一隻就飛到我裙子上。可是公七這裡根本不需要復育,應該有上百隻吧。
但怪手趁著我們不備,把好多大樹推倒了。那天早上,大家就手勾手坐在公園地上,不讓它繼續砍樹;還好,還有幾棵樹擋住烈陽,要不然我們會曬到變人乾。
10點多,警察來了,大家不走,警察就死命地拉。我是老太婆,知道這樣骨頭一定散,雖然平常有跟女兒學瑜伽的下犬式,但年紀大要爬起來不容易,後來還是讓警察拉我一把,把我押進警車。
警察說我們幾個女的坐在地上,讓怪手司機心生恐懼,是強制罪的現行犯。所以要我拿掉帽子拍照,像電影裡面有身高尺的那種喔,正面照、側面照、還要按指紋,十個指頭都要壓。
有個男的在公園幫忙做直播,他也被抓,到警局時,他說這天是他生日,其他夥伴就為他唱生日快樂歌。警察超生氣,衝到他們前面,「再唱我就把影片提供給檢察官。」奇怪,為什麼不能唱?把生日快樂歌影片給檢察官看要幹嘛?
我跟女兒說不要擔心,我吃了兩餐,還睡了一覺,因很少外食,所以覺得便當很好吃。我也不懂流程,有點像局外人,一開始坐在靠窗邊,警察火藥味很濃,「不可以靠窗。」可能是怕我跳下去。我就叫他們把窗簾拉開,我看著窗外的樹、看雲彩,還想找月亮。對了,被抓那天是農曆二十六,白天踏入公七的時候,天空很藍,我從樹葉間看到細得像眉毛一樣的月亮,我很開心,覺得大自然都陪著我們。
晚上十點半走出警局的時候,好多人在一樓聲援,還有人過來握我的手。現在樹被砍得差不多,已經沒望了,但我們提出行政訴訟,如果贏的話,我要侯友宜一棵一棵種回來。樹多可愛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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